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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造林复绿“替代修复”:“火烧林”变“花海”

发布日期:2019-10-15 10:05:4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689
[导读] 图为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现在成了金灿灿的花海  陈超摄      记者10月13日探访位于重庆江津李市镇两岔国有林场挖断山的重庆市生态林司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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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现在成了金灿灿的花海  陈超摄


  
  记者10月13日探访位于重庆江津李市镇两岔国有林场挖断山的重庆市生态林司法修复基地,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如今满坡都是绽放的黄花槐,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图为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现在成了金灿灿的花海  陈超摄


  
  据悉,2012年,因一名游客丢弃的烟头引发此地森林大火,数十亩林地被烧毁,导致该地长期处于荒芜状态。2018年8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江津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时,涉案当事人认识到其违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损害,因在采砂地进行环境修复已无必要,其自愿表示在异地进行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并支付了20万元人民币的造林管护费。
   



   



图为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现在成了金灿灿的花海  陈超摄


  
  江津区法院与江津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多次沟通和实地勘察,较后选定该处火烧林地首次尝试进行“造林复绿”替代修复,这才有了这片生态司法修复林。
   



  



图为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现在成了金灿灿的花海  陈超摄


  
  今年3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两级法院环资庭全体干警参加了该基地植树活动,并对该基地的日常管护进行检查验收。如今,这片被大火烧过的山林,已栽种下11000多株黄花槐。
  



资料图为昔日被大火烧毁的山林  重庆市五中院供图


  
  据了解,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机制,采取异地补植、补种复绿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代替传统的经济赔偿,积极推进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记者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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